"媽,這樣挺好的。明軒馬上也要談女朋友了,有套房子對他來說很重要。"曉雯說。
一個月後,程志遠還來找過曉雯幾次,都被拒絕了。後來聽說他很快就和別人相親了,看來真的是想找個有房子的女孩。
現在回想起來,我很慶幸當時的決定。如果真的簽了那個協議,如果曉雯真的嫁了過去,以後指不定還會遇到什麼麻煩。
半年後,曉雯通過朋友介紹,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小陳。小陳是個醫生,人品很好,家庭條件也不錯。最重要的是,他是真心喜歡曉雯的,從來不過問曉雯家裡的財產情況。
"媽,這次我找對人了。"曉雯很開心地告訴我。
我看著女兒臉上真正的幸福笑容,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。有時候,拒絕一個錯誤的人,是為了等待那個對的人。
那套房子現在在明軒名下,他也很珍惜,說要努力工作,不辜負這份禮物。
至於那份被我撕掉的協議,現在想起來,我依然覺得撕得好。有些底線是不能退讓的,有些尊嚴是不能妥協的。
作為母親,我們可以為孩子付出一切,但不能讓孩子受委屈。錢財有價,但人格和尊嚴無價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