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
那晚之後,明軒沒有再來找過我。
又過了一個月,我收到了他托律師送來的協議書。不是離婚協議,而是財產分割協議。他把房子的一半產權轉給了我,還有一筆不小的補償款。
附帶的信件里,他寫道:
"雨薇,我想了很久,你說得對,我確實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。我從小被教育要孝順父母,但沒人教過我要怎麼愛一個女人。我以為愛就是在一起生活,一起承擔責任,但我忽略了最重要的東西——尊重。
我不知道怎麼在保持孝心的同時也保護好你,我總是覺得你會理解,會包容,因為你愛我。但我忘了,愛是相互的,我沒有給過你同樣的理解和包容。
我不想再勉強你了。這些錢和房產權,算是我對你這三年來委屈的補償。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學會了怎麼愛一個人,希望你還能給我一個機會。如果沒有那一天,我也希望你能過得快樂。
對不起,雨薇。對不起讓你在自己家裡變成了外人。"
讀完這封信,我哭了。
不是因為感動,而是因為遺憾。如果他早一點有這樣的覺悟,也許我們的婚姻還有挽救的可能。但現在,一切都太晚了。
三個月後,我們辦理了離婚手續。過程很平靜,沒有爭吵,沒有怨恨,甚至還有一絲溫情。
"你會過得好的。"他在民政局門口對我說。
"你也是。"我回答。
我們都會過得好的,只是不再一起。
現在的我,依然住在那個小房子裡。我把它買了下來,重新裝修,變成了真正屬於自己的小天地。我重新找回了自己的朋友圈,參加各種社交活動,甚至開始考慮新的感情。
有時候我會想起那三年的婚姻生活,不全是痛苦,也有很多美好的回憶。但我不後悔自己的選擇。因為我知道,如果我當時選擇了妥協,選擇了回去,我就永遠不會知道,原來我可以過這樣的生活。
一個人的生活並不孤獨,反而很充實。因為我終於可以為自己而活了。
最重要的是,我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尊嚴。這份尊嚴,比任何委曲求全的婚姻都要珍貴。
而那個曾經在婆婆面前把我當空氣的男人,已經成為了過去。現在的我,只想對未來的自己說:
永遠不要為了任何人,放棄做自己的權利。
因為你值得被尊重,值得被珍惜,值得擁有真正的愛情和真正的家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