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芙蓉27日訊)炸彈狂人阿楊走了!
汝來警區今晚發布文告,涉及森美蘭汝來迪沙柏瑪公寓土製爆炸裝置(IED)爆炸案的華裔被告「阿楊」,今晚在吉隆坡中央醫院逝世。
汝來警區主任佐哈里指出,汝來警區總部於今晚8時30分接獲加影監獄押送人員通報,指被告在醫院治療期間不治身亡。

他指出,死者生前在吉隆坡中央醫院病房接受治療,醫院方面證實其死因是「難治性休克」(Refractory Shock),即在已接受最佳標準治療情況下,身體仍對治療無反應的嚴重休克狀態。
阿楊」楊福山(63歲,人名譯音)於今年1月9日首度被控,由於當時他受傷在端姑惹化醫院接受治療,因此,當時是在醫院病房面對5項控狀。
被告面對的5項控狀中,有3項援引1958年腐蝕物、爆炸物及危險武器法令第3條文,即在去年12月22日中午12時30分及晚上7時30分,以及12月27日下午4時15分,在汝來迪沙柏瑪(Desa Palma)公寓的一單位,以及在汝來星谷(Star Valley)一帶停放的一輛國產威拉轎車及文丁甘榜巴當本那持有爆炸物,並在合理推斷下,有意圖使用該爆炸物傷害他人。
另外,被告也在同一法令4條文下,被控非法且懷有惡意使用自製爆炸裝置(IED);此外,還有一項控狀是援引刑事法典435條文,非法及懷有惡意使用土製爆炸裝置,導致一輛公共車輛造成破壞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