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想和您商量一下,能不能把A23號車位重新分配給您,作為對這次錯誤的補償。"
我搖了搖頭:"不必了。我現在的車庫比A23號車位更大更方便,而且是我的私人財產,誰也拿不走。"
陳總鬆了一口氣:"那...王大媽那邊..."
"陳主任,您覺得我應該怎麼辦?"我反問道,"她撕我的告示,占用我的車庫門口,還到處說我違法占用公共設施。"
"這件事確實是她做得不對。"陳總承認,"我會和她談的。"
"談什麼?讓她給我道歉?"我搖頭,"算了,我不需要她的道歉。只要她以後不再干擾我正常使用車庫就行。"
從那以後,王大媽再也沒有在我的車庫門口堆放任何東西。見到我的時候,她總是避開視線,匆匆走過。
其他鄰居對我的態度也發生了變化。以前大家都覺得我太較真,現在都認為我做得對。
"張先生做得對,花自己的錢買車庫,憑什麼要受這種氣?"
"就是,有些人就是見不得別人好。"
"以後我們都要學張先生,遇到不公平的事就要勇敢維權。"
最讓我意外的是,小區里陸續又有幾個業主買了車庫。原來大家都對現在的車位分配有意見,只是之前沒人敢開這個頭。
我的那張"私人車庫,嚴禁占用"的告示,現在還貼在車庫門口。不過字體已經有些褪色了,我準備換一張新的。
不是因為害怕有人占用,而是因為這張告示對我有特殊的意義——它見證了我為保護自己合法權益所付出的努力。
有時候,退讓並不能換來和諧,只會讓不合理的事情變得更加理所當然。
該爭取的權益,就要勇敢爭取。該保護的東西,就要堅決保護。
花15萬買兩個車庫,這筆錢花得值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