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東西搬到一邊,心想可能是鄰居臨時放的,過兩天就會拿走。
結果第二天,東西不但沒有減少,反而又多了幾樣。
第三天,我發現有人把電動車停在了我的車庫門口,正好堵住了車庫入口。我的車根本開不進去。
我找到車主,是住在3棟的王大媽。
"王大媽,您的電動車停在我車庫門口了,能麻煩您挪一下嗎?"
王大媽看了我一眼,語氣有些不滿:"這裡原來就是公共通道,大家都在這裡放東西的。"
"但這是我的車庫門口,我的車開不進去。"
"你那車庫也沒寫名字,誰知道是你的?"
我耐著性子解釋:"王大媽,這確實是我花錢買的車庫,有產權證的。"
王大媽哼了一聲:"買車庫?誰不知道這些車庫本來就應該是業主公用的。你一個人買兩個,這不是占便宜嗎?"
我意識到,光是口頭解釋沒有用。
那天晚上回到家,我對李萍說:"看來我得想個辦法,讓大家知道這是我的私人車庫。"
"你想怎麼辦?"
"做個告示牌,貼在車庫門口。明確標明這是私人車庫,禁止占用。"
李萍有些擔心:"這樣會不會激化矛盾?萬一鄰居們有意見怎麼辦?"
"總比每天為這事鬧心強。"我已經下定決心,"我花了15萬買的車庫,難道還要看別人臉色使用?"
第二天,我就去製作了告示牌。
白底紅字,字體醒目:"私人車庫,嚴禁占用,違者後果自負。"
製作告示牌的師傅還問我:"這是要貼在哪裡?字這麼大,遠遠就能看見。"
"就要這個效果。"我說。
拿到告示牌,我走向車庫。一路上遇到幾個鄰居,他們看到我手裡的告示牌,都投來好奇的目光。
來到車庫門口,我深深吸了一口氣。
這張告示一旦貼出去,就等於向整個小區宣戰了。
但我已經沒有退路。
我舉起告示牌,對準車庫門旁邊的牆壁。剛要貼上去,就聽到身後傳來王大媽的聲音:"張偉,你這是要幹什麼?"
我回過頭,發現不只是王大媽,還有好幾個鄰居都圍了過來。他們看到我手中的告示,臉上的表情變得複雜起來。
我知道,接下來發生的事,將決定我在這個小區的未來。
我的手微微顫抖著,告示牌距離牆面只有幾厘米的距離。
周圍的鄰居們屏住呼吸,等待著我的下一個動作...
06
我毫不猶豫地把告示貼了上去。
"張偉!"王大媽的聲音提高了八度,"你這是什麼意思?"
"我的意思很明確,這是我花錢買的車庫,請大家不要在門口堆放雜物。"我轉過身面對圍觀的鄰居們,"我有正規的產權證,完全合法。"
"合法?"王大媽冷笑一聲,"這些車庫本來就應該給我們這些老業主的,你一個人買兩個,還有沒有公德心?"
"王大媽,我也是老業主。"我壓抑著憤怒,"我在這裡住了十年,車位改造的時候唯獨漏了我家,我能怎麼辦?"
這時,陳總聽到動靜也趕了過來。看到車庫門口貼著的告示,他的表情變得嚴肅起來。
"張先生,您這樣做是不是太過激了?會影響鄰里關係的。"
"陳主任,我想問您一個問題。"我直視著他,"如果您家被漏掉了,您會怎麼辦?"
陳總一時語塞。
圍觀的鄰居越來越多,大家議論紛紛。有人支持我,認為我有權保護自己的財產;也有人覺得我太自私,破壞了小區的和諧。
"大家都是鄰居,有什麼事不能好好商量?非要搞得這麼僵?"住在4棟的李阿姨說道。
"那請問李阿姨,您願意把您的車位讓給我使用嗎?"我反問道。
李阿姨頓時不說話了。
王大媽還在那裡嚷嚷:"這些車庫原來就是公共設施,憑什麼你一個人獨占?"
"王大媽,您說車庫是公共設施,那為什麼開發商可以出售產權?為什麼我能拿到房產證?"我拿出手機,調出房產證的照片,"這是法律文件,不是我自己寫的。"
看到房產證,圍觀的鄰居們都安靜下來。
陳總看了看房產證,又看了看告示,最後嘆了口氣:"張先生,您的做法確實合法,但是這樣會讓大家覺得您..."
"覺得我什麼?自私?霸道?"我打斷了他的話,"陳主任,我想問您,如果我不採取行動,我的車庫會被占用到什麼時候?"
陳總無言以對。
07
告示貼出來的第二天,真正的考驗開始了。
早上我去上班的時候,車庫門口乾乾淨凈,什麼雜物都沒有。
晚上回來,發現告示牌被人撕掉了。
我重新貼了一張,這次還加裝了一個小型攝像頭。
第三天,告示又被撕掉了,但這次我拍到了撕告示的人——正是王大媽。
我拿著視頻找到王大媽:"王大媽,這是我的私人財產,您這樣做是違法的。"
"你告我去啊!"王大媽毫不示弱,"我就看不慣你這種自私的行為。"
"我自私?"我被氣笑了,"我花自己的錢買車庫,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這叫自私?那您占用我的車庫門口堆放雜物,這叫什麼?"
爭吵聲引來了更多鄰居。這次,支持我的聲音明顯多了起來。
"王大媽,張先生說得對,人家花錢買的車庫,您確實不應該占用。"劉師傅也站出來說話了。
"就是,有本事您也去買個車庫啊。"年輕的小李說道。
王大媽見形勢不對,惱羞成怒:"你們都被他蒙蔽了!這些車庫本來就應該是我們的公共設施!"
就在這時,一個我沒見過的中年男人走了過來。他穿著正式,手裡拿著公文包。
"請問哪位是張偉張先生?"
"我是。"
"我是市房產局的工作人員,接到舉報說這裡有人違規占用公共設施。"他拿出工作證,"我需要核實一下相關情況。"
我的心跳加速,但表面保持鎮定:"沒問題,我配合調查。"
王大媽在旁邊得意地笑了:"看吧,我就說這些車庫是公共設施,現在房產局的人都來了。"
工作人員仔細查看了我的房產證、購買合同、付款憑證,又實地察看了車庫的具體位置。
半個小時後,他合上文件夾:"張先生,經過核實,您的車庫產權完全合法,是個人財產。任何人都無權占用。"
然後他轉向王大媽:"這位女士,您剛才說的'公共設施'是錯誤的。根據《物權法》,私人車庫受法律保護,您如果繼續占用或者故意損壞告示,可能涉嫌違法。"
王大媽的臉瞬間漲得通紅,但她還是不服氣:"那他一個人買兩個車庫,不覺得過分嗎?"
"女士,只要是合法購買,買多少個都是個人權利。"工作人員耐心解釋,"就像您可以買多套房子一樣,這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。"
圍觀的鄰居們開始竊竊私語,王大媽灰溜溜地走了。
工作人員走之前,特意對我說:"張先生,您有權在自己的車庫門口設置必要的標識,這是法律賦予您的權利。"
08
事情到這裡,我以為已經結束了。
但我沒想到的是,最大的轉折還在後面。
第二天晚上,陳總主動找到我。
"張先生,關於車位分配的事情,我想和您詳細談談。"
"有什麼好談的?我已經買了車庫。"
"是這樣的,經過這幾天的事情,我們業委會重新核查了當初車位分配的全過程。"陳總的表情很嚴肅,"發現了一些問題。"
我來了興趣:"什麼問題?"
"當初統計業主信息的時候,您家的信息確實在名單上。"陳總拿出一份文件,"但是在最終分配的時候,您家的車位被另外安排給了其他人。"
"什麼意思?"
"王大媽的A23號車位,原本是分配給您家的。"
我愣住了:"那為什麼最後分給了王大媽?"
陳總顯得很尷尬:"因為...因為王大媽是我的親戚。我媽媽的堂妹。當時她找到我,說希望能分到離電梯近一點的車位,我就...就私下調整了。"
原來如此。
怪不得王大媽對我買車庫的事這麼憤怒,原來她自己心裡也有鬼。
"那您現在告訴我這些,是什麼意思?"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