緊接著是岳母的聲音:「老頭子,還是婉婉聰明,早就把那個廢物支走了。不然讓趙總看到家裡有個吃軟飯的女婿,這投資說不定就黃了!」
耳機里傳來林婉的聲音:「爸,媽,你們小聲點……」
「行了行了。」岳父的聲音壓低了一些,卻像是一道驚雷,「不過趙總讓我簽的那個『過橋資金連帶責任書』,風險是不是太大了點?我是不怕!本來我是打算讓那個廢物今天也去現場的。我想著把他灌醉,拿他的身份證複印件,讓他簽個字,做個擔保人。萬一以後出了事,也有個替死鬼。」
我感覺渾身的血液在這一瞬間凝固了。原來,他們不讓我去,不是怕我丟人。而是因為「本來打算讓我去背鍋」,但又怕我在現場壞了趙總的興致。
岳父的聲音繼續響起:「可惜啊,這小子不知道發什麼瘋,手機關機。沒辦法,我只能自己先簽了……要是他在就好了,這種高風險的字,讓他簽最合適,反正他是個法盲。」
「要是他在就好了。」「讓他簽最合適。」
這幾個字,像釘子一樣釘進我的耳膜。
5.
我摘下耳機,看著廚房方向,林婉正在切檸檬。那個和我同床共枕了三年的女人,原來明知道那是「替死鬼」的陷阱,卻默認了父親的計劃。
手指繼續滑動,找到了上周五的記錄。岳父的怒吼聲歇斯底里:「趙總跑了?!如果不補上,至少判15年!」
這時候,林婉的聲音響起來,帶著一絲試探:「爸……要不……等沈言回來?他手裡肯定有錢,就算沒有5000萬,讓他去頂這個雷行不行?」
岳父陰惻惻地說:「怎麼頂?字是我簽的。」
林婉的聲音越來越低,卻越來越清晰:「我們可以說……這筆資金是他主導引入的,你是被他蒙蔽的。只要把這5000萬從他的帳戶打進來,做成是他入股或者操盤的假象……反正他不懂公司經營,只要能把你摘出來,讓他進去蹲幾年,總比你進去強吧?他還年輕……」
「啪!」岳父大笑起來:「好!好女兒!就這麼辦!只要把這5000萬騙進來,這盆髒水就能潑給他!」
那一刻,我終於明白了一切。這不是救命,這是謀殺。是把我敲骨吸髓之後,還要把我的餘生扔進監獄裡的謀殺。
林婉端著水走了過來,臉上掛著虛假的溫柔:「老公,水來了。你想好了嗎?爸還在醫院躺著呢,我們趕緊去醫院辦轉帳吧。」
我沒有接水杯,靜靜地看著她:「林婉,爸是在醫院,還是在隔壁書房?」
林婉的手猛地一抖,水杯「哐當」一聲摔在地上,玻璃渣飛濺。「你……你說什麼呢?爸當然在醫院……」
我沒理會她的狡辯,拿起備用手機,連上了客廳的Hi-Fi音響。下一秒,岳父那陰惻惻的聲音,轟然迴蕩在整個客廳。
「只要把這5000萬騙進來,這盆髒水就能潑給他!」
「讓他進去蹲幾年,總比你進去強吧?他還年輕……」
林婉瞬間面如死灰,整個人僵在那裡。「你……你……」
「我怎麼會有錄音?」我冷笑一聲,「因為這個家,除了我,連牆壁都在算計。」
就在這時,書房的門被重重撞開。那個據說「在醫院搶救」的岳父,精神抖擻地沖了出來,身後還跟著兩個西裝革履的律師。
「既然你都知道了,那我也就不裝了!」岳父撕下偽裝,指著我的鼻子大罵:「沈言!你當了三年贅婿,現在家裡有難,讓你頂個罪怎麼了?你反正也沒工作,進去蹲個十年八年出來還是條漢子!這5000萬,你出也得出,不出也得出!林婉是公司副總,只要她一口咬定這項目是你介紹的,你以為你跑得掉?」
6.
那兩個律師也圍了上來,語氣傲慢:「沈先生,如果你現在配合注資,這只是商業糾紛。如果你拒絕,令尊和尊夫人作為證人指控你詐騙,即使你是清白的,調查取證的一兩年時間,也足夠你在看守所里脫層皮了。」
這是赤裸裸的恐嚇。他們賭我膽小,賭我不懂法。可惜,他們賭錯了。
我慢條斯理地從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,拍在桌子上。「岳父大人,你可能對我這兩個月的去向有點誤解。我去國外,不全是旅遊。那個騙你們的『趙總』,他的皮包公司註冊在蓋曼群島,資金流向的最終端,剛好觸碰到了我一直在追蹤的一個國際洗錢網絡。」
岳父的表情凝固了:「你……你什麼意思?」
「意思就是,」我指了指文件,「早在半個月前,作為知情人和受害者家屬,我已經向經偵大隊實名舉報了那個『趙總』,並提交了完整的資金流向證據鏈。不僅如此,我還提交了一份公證過的『個人財產獨立聲明』和『不知情聲明』,時間戳就在你們大壽那天。」
全場死寂。那兩個律師臉色大變,下意識往後退。
「所以,」我站起身,居高臨下地看著面如土色的岳父,「現在警方已經在抓捕那個趙總的路上了。而你們試圖把髒水潑給我的計劃,不僅不會成功,反而會成為你們『妨礙司法公正』和『詐騙』的確鑿證據。」
「哦,對了。」我又拿出另一份文件,扔在林婉面前。那是一份離婚協議書。「這房子是我婚前全款買的,登記在信託名下。根據協議,請你們現在,立刻,滾出去。」
林婉看著協議書,終於崩潰了,撲通一聲跪在我面前:「老公!我錯了!我是被逼的!是爸逼我的!我們不離婚好不好?」
她伸手想要抓我的手,我嫌惡地避開了。她的手碰到了我的褲腳,那種觸感,冰冷、滑膩,像是一條剛從陰溝里爬出來的蛇。
「三年情分?」我看著她,「林婉,那天在機場,我本來想過,只要你發一條信息問我到了沒,我就把那尊玉佛寄回來。但是整整60天,你一條信息都沒發過。你手上的鐲子是我送的,房子是我買的,甚至你爸公司去年的過橋款也是我匿名借的。但你們,只想吃我的肉,喝我的血。」
7.
樓下傳來了警笛聲,紅藍交替的光芒映照在每個人臉上。那兩個律師二話不說,拉開門就跑。岳父雙腿一軟,癱倒在沙發上,嘴裡喃喃自語:「完了……全完了……」
警察上樓的速度很快。當冰冷的手銬戴在岳父手上時,他還在叫囂。而林婉,只能縮在角落裡瑟瑟發抖。作為涉案公司的副總,她也被要求去協助調查。
臨走前,她回頭看了我一眼。那眼神里有悔恨,但更多的是一種難以置信——她似乎到現在都不明白,那個任由她拿捏了三年的男人,怎麼突然就變成了審判者。
門關上了,世界終於清靜了。
我走到玄關,那個禮盒還放在那裡。打開,裡面的玉佛溫潤通透。我把它隨手扔進了垃圾桶。「砰」的一聲,像是給這三年的荒唐歲月畫上了一個句號。
一個月後。
我坐在新買的江景大平層陽台上,手裡拿著一杯紅酒。手機彈出一條本地新聞:《知名企業家涉嫌非法集資被捕,涉案金額巨大,女兒亦被捲入》。
我劃掉了新聞,點開了相冊。那張沒有我的全家福還在那裡。
我看著照片里那張空著的椅子,突然笑了。舉起酒杯,對著虛空敬了一下。
真好。
有時候,被遺忘,是老天爺在救你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