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詩巫31日訊)獸父在長達5年里多次性侵現年15及16歲的繼女,並和她們發生違反自然性行為,今日在詩巫地庭承認9項指控後要求輕判。
法官慕斯里基於他犯下持續虐待式的嚴重罪行,嚴厲判處他坐牢104年及打鞭18次,刑期即日執行。
35歲被告即使扣除牢役期間的假期,也將終身監禁。

性侵兩名分別現年15及16歲的繼女,及逼迫發生違反自然性行為,被告昨日遭地庭法官慕斯里判處坐牢104年及打鞭18次。
兩名少女隨母親和被告同住。她們的母親於2025年10月25日早上11時,得知她們自2020年開始遭繼父性侵後向警方報案。警方於次日(26日)下午4時許逮捕被告。
被告今日認罪後表示已知錯,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,希望獲得輕判且希望能在服刑期間見到妻兒。
副檢察司辛西雅則指出,被告是兩名受害人的繼父,一是她們相信的人,但他為滿足個人慾望卻卑劣地傷害了兩個孩子,給她們造成長期創傷,影響了她們的生活。
地庭法官慕斯里宣判,9項罪名中,最低坐牢10年及鞭兩次;最高則坐牢12年及鞭兩次,刑罰分開執行,被告共要坐牢104年及鞭18次。法官同時也諭令,被告在服刑時,需進行心理輔導,出獄後需接受警察監視兩年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