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婿和岳母同住10年,要求岳母一家搬走,妻子:房子是我婚前買的
01
宋珍覺得,父母和老公的矛盾,很難協調,果真是手心手背都是肉。
從宋珍結婚開始,父母和弟弟一家人就跟著一起住。
老公一開始並沒有說什麼,畢竟房子是宋珍的,雖然他也出了20萬的裝修費。
當時弟弟還在讀初三,後來高中大學又住在學校,只有節假日才會回來。
宋珍從小就孝順懂事,老家房子破敗不堪,父母年輕時出去打工,年紀大了就只能回來。
宋珍不忍心父母住在破破舊舊的老房子裡,就把父母接來一起住。

02
當時,宋珍還跟老公攤開揉碎地說:我爸媽一家人人來住,可以照顧我們的生活,以後有了孩子也能幫忙照顧,免了婆媳矛盾。
老公開始有些不滿,但聽到岳父母可以幫忙操持家務和帶孩子,他也就不再鬧騰,默認了這件事。
而果然,從宋珍懷孕生子開始,老家婆婆很少來,來也只是暫住兩天就走了。
至於宋珍的月子和孩子,都是她父母一手帶大的。
因為多了個孩子,家裡多了歡聲笑語,一家人也和諧幸福了許多。
這樣的日子,一過就是10年,連帶著宋珍二胎都生下來了。
03
只是隨著兩個孩子逐漸長大,老公回家的時間也越來越晚了,甚至有時還夜不歸宿。
宋珍很氣憤,沒少追問老公。
可任由她如何追問,老公就是不說實話,只說在公司宿舍將就了一晚。
宋珍不得不多留個心眼,可當她追蹤了老公一次行蹤後,卻發現自己錯得離譜。
老公既沒有在外面有人,也沒有跟同事去喝酒應酬,反而一下班就回了宿舍,仿佛自己的家都不要了。
宋珍很生氣,覺得老公沒有責任感,把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,全都一股腦丟給自己,不管不顧。
04
宋珍跟老公理論,老公卻再也忍無可忍,要求岳父母一家人全都搬走,說要過清凈日子。
房子就三間臥室,宋珍和老公住主臥,父母住次臥,弟弟住更小的次臥。
而兩個孩子,只能在主臥再放了一張上下鋪床,孩子們將就著跟父母一個房間。
房子雖然小了點,可好在一家人都能住在一起,相互照應,宋珍對這樣的日子很是滿足。
然而,老公的這聲怒吼,卻把她內心的平靜和僥倖給打破了。
老公似乎破罐子破摔了,不斷細數著宋珍父母來之後的困擾和煩惱。
嫌棄岳父母不講究衛生,嫌棄岳父母沒有分界感,隨時侵犯自己的隱私空間,嫌棄岳父母和小舅子不懂事,沒有眼力見,及時搬出去。
宋珍也忍無可忍,直接怒懟了回去:房子是我的婚前房子,與你無關。
05
宋珍很為父母喊屈,弟弟雖然畢業了三年,可按照他目前的工資來看,一時半會也買不起婚房。
至於父母的老家,更是長期沒人住,年久失修,搖搖欲墜,哪裡還能住人?
宋珍捨不得父母和弟弟出去吃苦頭,更何況,這套房子還是自己婚前房子,她有資格留下父母養老。
父母這8年,勤勤懇懇幫忙帶孩子做家務,也算是變相地為他們分擔了許多。
因此,宋珍覺得老公有些無理取鬧,他自己買不起房子,憑什麼吃著她的軟飯,卻還要把她父母弟弟趕出去?
而老公也堅持認為,房子雖然不是他買的,但他卻出了20萬的裝修費,也算是有資格。
老公還發話,如果岳父母和小舅子不肯搬走,分開住,那他就只能離婚了。

06
面對老公的離婚要挾,宋珍真是有苦難言。
一邊是父母弟弟,一邊是老公孩子,手心手背都是肉,這讓她如何取捨?
見宋珍一直猶豫,老公又提出,可以讓小舅子在同小區租一套兩房一廳的房子,這樣彼此都可以相互照應到,又能各自有自己的隱私空間。
但宋珍還是不同意,另外再租一套兩房一廳的房子,這就意味著每個月要多開銷3000塊錢。
父母年紀大了,這些年幫著他們帶孩子,早就沒有了經濟能力。
而弟弟才剛畢業三年,自己都自顧不暇了,哪裡還有餘力租房養活父母?
夫妻倆誰也不讓誰,都認為自己是有苦衷的,有困難的。
夫妻倆整日吵架,感情都快吵散了,卻依舊沒有一個好的辦法。
如果是你,你認為岳父母應該搬出去住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