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28萬彩禮,湖北男子還債5年不敢生孩子,還清債後他決定離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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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一男子張啟剛,在28歲那年好不容易娶到了心心念念的女朋友,結果卻因28萬彩禮,還債5年不敢生孩子。
當時25歲的張啟剛,在新公司和女朋友一見鍾情。兩個人你來我往,又很有共同話題,很快就走到了一起。
當時的張啟剛是技術工程師,月薪15000左右。而女朋友是文員,月薪只有5000塊錢。
兩個人很快就同居住在了一起,期間兩人的房租、水電費以及生活開銷,全都是張啟剛一人承擔。
女朋友長得漂亮,又喜歡打扮,每個月的工資除了買買化妝品和衣服,也基本所剩無幾。
有些時候,張啟剛還不得不支援女友,而兩個人外出約會的一切費用他也全都包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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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女朋友是家裡的獨生女,沒有節省意識,花錢大手大腳,基本存不下什麼錢。
而張啟剛農村出身,家境一般,還是家裡老大。
父母能供出他大學,也實屬不易,再多資助和幫扶就愛莫能助了。
談了3年戀愛,女朋友和張啟剛都已經28歲了,再不結婚就馬上30歲了。再加上雙方父母催婚,兩個人就打算結婚。
一談及到結婚,張啟剛就忍不住皺起了眉頭。女友父母在了解了張啟剛的家境後,有些不樂意。
但自己女兒堅持要嫁,父母也只能妥協答應了。
只是他們答應的同時,卻也提出了一個讓張啟剛左右為難的要求:結婚可以,必須買一套婚房,外加給自己的女兒28萬彩禮。

03
婚前自己攢了15萬,父母拿了5萬,再跟朋友借了10萬,張啟剛勉強買了一套小戶型的房子,每月房貸4000。
好不容易花了10萬簡單裝修好了婚房,28萬的彩禮又成為了張啟剛的棘手問題。
張啟剛無奈又無語,28萬彩禮,對於一個只有6萬年收入的農村家庭而言,屬實是一個天文數字。
張啟剛多次跟女友溝通,可以往一向通情達理的女友卻異常固執,說自己父母辛苦養了自己28年,要28萬彩禮並不過分。更何況,28萬彩禮她父母又不會私吞,而是由她在婚後陪嫁回來。
雖然女友信誓旦旦地說要在婚後陪嫁28萬彩禮回來,可張啟剛依舊覺得沉重無比。
28萬,並不是8萬或者18萬。要湊齊這個彩禮錢,自己的父母就得砸鍋賣鐵。
父母聽說之後,也沉默了許久,才從房間裡掏出一本泛黃的存摺,說裡面有5萬塊錢,是我們的全部積蓄。至於不夠的部分,你就只能自己想辦法。
張啟剛不忍心為難父母,也不忍心讓女友失望,在多次溝通無果後,他不得不放下身段跟親朋好友借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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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在親朋好友都很善良,都願意借錢幫張啟剛度過難關,3萬5萬8萬地借,連借條都沒讓張啟剛打。
帶著親朋好友的借款和祝福,張啟剛順利迎娶了女友。
他以為這會是幸福的開始,豈料卻是苦難的開始。
張啟剛不忍心虧欠親朋好友的錢太久,一結完婚就開始省吃儉用攢錢還債。
奈何他工資有限,老婆的工資又月月光,迫不得已的張啟剛,不得不開口跟女友商量,希望她能拿出28萬彩禮還債。
然而,他話音剛落,老婆就甩臉不高興,說彩禮自古都是男方送給女方父母的,我爸媽沒陪嫁過來,說要留在娘家幫我保管,反正我是獨生女,錢留在我這裡跟父母那裡都是一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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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婆的話,讓張啟剛差點一口氣沒上來。
老婆以及她父母都出爾反爾了,說過28萬彩禮陪嫁回來,他們卻食言了。
為了此事,夫妻倆吵了無數回,而每回都以張啟剛落敗收場。
無奈之下,張啟剛只好自己省吃儉用,長期打兩份工,吃盡苦頭,才勉強在5年內把28萬彩禮和10萬首付債務給還清了。
而期間,老婆拿著28萬嫁妝錢,眼睜睜看著自己的丈夫還債,卻分文不掏。
在結婚的這5年里,雙方父母也曾多次催促生孩子。可每次張啟剛剛開了個頭,就被老婆一句「沒錢生什麼孩子,你什麼時候還清債務就什麼時候生孩子。」給頂了回去。

06
張啟剛心裡憋屈又理虧,只好默默咽下了這口氣,從此再也不提生孩子的事情。
而老婆果然說到做到,張啟剛一天沒還清債務,老婆就一天不肯鬆口生孩子,完全不怕自己變成了高齡產婦。
張啟剛長達5年,長期要打兩份工,也無暇顧及生孩子。不生就不生吧,生了自己也未必養得起。
就這樣,慢慢熬了5年,張啟剛終於靠著自己的努力和辛苦,還清了28萬的債務。
而老婆也在這5年里,眼睜睜看著他一個人風裡來雨里去地掙錢還債,卻袖手旁觀,無動於衷。
在還完債務的當天,張啟剛大大鬆了一口氣。緊接著卻跟老婆提出了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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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啟剛斬釘截鐵地提出離婚時,老婆還以為他在開玩笑。畢竟剛還完了債,難道不是應該積極調理身體生孩子嗎?
結果張啟剛卻來真的,約號定時間一氣呵成,沒有絲毫猶豫。
看到張啟剛的果斷,老婆這才慌了手腳。自己已經33歲了,馬上就要到高齡產婦的年紀了,此刻離婚,對她大大不利。
但張啟剛卻不聽勸,執意要等離婚冷靜期一過就去辦離婚手續。這5年來,他受夠了老婆的冷眼旁觀。
明明這5年里,老婆可以伸手拉他一把,可老婆卻袖手旁觀,看著他在刀山火海里掙扎。
28萬彩禮沒能擋住張啟剛娶她,38萬(28萬彩禮和10萬首付款)外債也沒讓他打退堂鼓。
可這5年的孤軍奮戰,卻讓張啟剛看清了老婆自私的為人。

08
老婆沒有一點人情味,在金錢上和他分得特別清楚,誰也不占便宜誰也不吃虧。
張啟剛不敢想像,現在他們還沒孩子,一旦生了孩子,以後生活遇到各種困難,老婆是不是也會一如既往地袖手旁觀,任由他自生自滅?
有些朋友說張啟剛傻,當初聽到28萬彩禮就應該果斷不娶,現在還清債務再離婚,豈不是人財兩空,吃了啞巴虧?
父母也勸張啟剛三思而後行,28萬債務已經還清了,再去追究以往誰對誰錯沒有任何意義,還不如生個孩子,好好過日子?
但只有張啟剛自己清楚,他寧願自己哭著累著,也不願意用法律權益來早些解脫自身的枷鎖。
這是他對老婆的擔當,也是對這段3年戀愛,5年婚姻的交代。
所以看清一個人時要付出代價的,而這個代價,張啟剛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