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酒吧打來的。
說李軍喝醉了,賴在店裡不走,嘴裡一直念叨著我的名字。
我沉默了幾秒鐘,冷冷地回了一句。
「我不認識這個人,你們報警處理吧。」
然後就掛了電話。
我不是聖母。
沒有義務去收拾他留下的爛攤子。
但他還是找到了我住的地方。
那天我剛下班,就看到他蹲在樓道口,滿身酒氣,鬍子拉碴。
看到我,他通紅著眼睛沖了過來,一把抓住我的手。
「晚晚,我錯了,我真的錯了。」
他哭得像個孩子,鼻涕眼淚糊了一臉。
「你原諒我好不好?我們不離婚了,我們重新開始。」
他跪在地上,抱著我的腿,苦苦哀求。
「我發誓,以後我一定對你好。我讓我媽搬出去住,我們倆好好過日子。」
「沒有你,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……」
如果是在幾個月前,看到他這副模樣,我或許還會心軟。
但現在,我看著他毫無誠意的表演,內心只覺得厭煩。
一個男人,只有在走投無路的時候,才想起你的好。
這種廉價的懺悔,一文不值。
「李軍,你起來。」我試圖抽回自己的腿,聲音冷得像冰。
「你不答應我,我就不起來!」他耍起了無賴。
我看著他,忽然覺得很可笑。
「你承諾讓你媽搬出去住?李軍,你連讓她在訂婚宴上給我留一雙碗筷的本事都沒有,你拿什麼來跟我保證?」
「你承諾以後對我好?當我在公司被你媽造謠誹謗,快要待不下去的時候,你在哪裡?」
「你現在來求我原諒,是因為你愛我,還是因為你需要一個免費的保姆,一個幫你收拾爛攤子的工具人?」
我的每一句話,都像一把刀子,精準地戳在他的痛處。
他的哭聲停了。
他抬起頭,眼神里充滿了難堪和惱怒。
見求情不成,他開始惱羞成怒,暴露了本性。
「林晚,你別給臉不要臉!」
他從地上爬起來,指著我的鼻子罵。
「你以為你是什麼東西?一個被人玩剩下的二手貨!離了婚,你看誰還要你!」
「我肯回頭找你,是看得起你!你別不識抬舉!」
我平靜地看著他。
看著他從一個可憐蟲,瞬間變回那個我熟悉的,自大又無能的男人。
「我不需要誰要我。」
我一字一句地告訴他。
「我只需要拿回我的錢,和我的自由。」
這次談話,讓我更加確定,離婚是我這輩子做過的,最正確的決定。
鏡子碎了,就永遠不可能復原。
有些傷害,一旦造成,就再也無法彌補。
幾天後,我收到了一個好消息。
我婚前用自己的積蓄投資的一個小項目,因為市場行情好,有了豐厚的回報。
一筆不小的錢,打到了我的帳戶上。
這筆意外之財,給了我更足的經濟底氣。
我開始看新的房子,準備等離婚判決下來,拿到錢,就給自己買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家。
我甚至開始規劃,要不要辭掉現在的工作,用這筆錢去做一點自己喜歡的小事業。
我的未來,充滿了無限的可能性。
而李軍的未來,只有一片狼藉。
我們的人生,從我決定離開他的那一刻起,已經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。
開庭的日子,終於到了。
我穿了一身幹練的職業套裝,化了淡妝,走進莊嚴的法庭。
對面,是李軍和作為證人出庭的張蘭。
他們看起來狀態很差,李軍眼窩深陷,張蘭的頭髮白了不少。
法官敲響法槌,庭審正式開始。
我的律師站起身,有條不紊地向法庭陳述我們的訴訟請求,並一一出示證據。
銀行流水,轉帳記錄,辱罵錄音,報警回執……
每一份證據,都像一塊沉重的石頭,砸向對面的被告席。
李軍請的律師,顯得非常被動。
在鐵證面前,任何蒼白的辯解都顯得無力。
輪到張蘭作為證人出庭時,她徹底失控了。
「法官!你不能信她的!她說的都是假的!」
「錢是她自願給我的!她是我的兒媳婦,孝敬我不是天經地義的嗎?」
「她就是個白眼狼!我們家對她那麼好,她還反咬一口!」
她情緒激動,在法庭上大吵大鬧,指著我的鼻子破口大罵。
法官幾次警告,她都置若罔聞。
最後,法官忍無可忍,敲響法槌。
「證人!請注意你的言辭!如果再擾亂法庭秩序,就請你出去!」
張蘭被法警警告後,才稍微收斂了一些,但嘴裡還是不乾不淨地嘟囔著。
整個庭審過程,李軍都像一個木偶,全程垂著頭,一言不發。
他大概也知道,自己根本不占理。
最關鍵的財產分割環節,對方律師辯稱,我的嫁妝屬於自願贈與,是我對我婆婆的孝心。
我的律師立刻反駁:「請問被告方,是否有任何書面或錄音證據,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,曾明確表示將三十萬嫁妝『贈與』給張蘭女士?」
對方啞口無言。
他們當然拿不出來。
因為從頭到尾,都是張蘭巧立名目,強行索要。
至於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,法律有著明確的規定,他們更沒有狡辯的餘地。
而那段張蘭辱罵我的錄音,則成了我要求精神損失費的有力佐證。
整個庭-審,完全是一邊倒的局面。
我方占據了絕對的優勢。
休庭的時候,我看到李軍和張蘭坐在被告席上,臉上是如喪考妣的表情。
那種絕望和無力,我曾經也體驗過。
現在,我把它原封不動地,還給了他們。
我走出法庭,去洗手間洗了把臉。
看著鏡子裡那個眼神堅定,面容平靜的自己,我忽然有些感慨。
幾個月前,我還是那個在訂婚宴上,連碗筷都保不住的卑微兒媳。
幾個月後,我卻可以站在法庭上,用法律為武器,為自己爭取公道。
原來,人的強大,真的不是與生俱來的。
而是在一次次的傷害和反擊中,被逼出來的。
判決書下來那天,天氣很好。
法院支持了我的絕大部分訴訟請求。
判決李軍在一個月內,返還我的三十萬嫁妝,以及被張蘭侵占的工資收入。
同時,分割相應的婚後共同還貸房產價值,並支付我五萬元精神損失費。
林林總總加起來,李家需要支付給我一筆超過六十萬的金額。
我知道,這筆錢對他們來說,絕對是傷筋動骨。
他們唯一的辦法,就是賣掉現在住的那套房子。
可就算賣了房,還掉銀行貸款,再分給我這筆錢,他們剩下的,也只夠在郊區買一套小戶型了。
由奢入儉難。
我幾乎可以預見他們未來的生活。
周琪知道結果後,興奮地要拉我去慶祝。
「走!今晚我請客!必須吃頓好的,慶祝你脫離苦海,重獲新生,順便把那對極品氣出內傷!」
我笑著答應了。
我們找了一家很貴的餐廳,點了一桌子我平時捨不得吃的菜。
我們開了一瓶紅酒,像兩個獲得自由的囚犯,為新生乾杯。
後來,我陸陸續續地,從一些親戚的口中,聽到了李家的消息。
據說,張蘭知道判決結果後,一口氣沒上來,直接氣病了,在醫院躺了半個多月。
出院後,整個人都像是被抽走了精氣神,蒼老了十歲。
李月因為流產和名聲盡毀,工作也丟了,只能天天待在家裡啃老,和張蘭兩個人相對垂淚,互相埋怨。
李軍成了小區里有名的「鳳凰男」和「媽寶男」,工作也因為家裡的事分心,頻頻出錯,被領導降了職。
他們最終還是賣掉了那套寬敞明亮的三居室。
一家人擠在一個又小又舊的兩居室里,每天為了錢吵得不可開交。
那個曾經在外人面前看起來光鮮亮麗,和睦美滿的家庭,徹底分崩離析,成了一個真正的笑話。
我拿著法院強制執行回來的錢,加上我自己的積蓄和投資回報,很快就給自己買了一套小小的公寓。
雖然不大,但陽光很好。
我親手把它布置成我喜歡的樣子,每一件家具,每一盆綠植,都充滿了我的心意。
拿到離婚證和新房鑰匙的那天,我站在空蕩蕩的房間裡,看著窗外湛藍的天空。
我感覺,我頭頂上那片壓抑了三年的烏雲,終於徹底散去了。
我自由了。
拿到錢後,我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把父母接到了我的新家。
我給他們收拾出一個朝南的房間,陽光可以灑滿整個屋子。
看著他們在新家裡安心的笑容,我知道,我所有的努力,都值了。
我媽拉著我的手,眼眶紅紅的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